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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岩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转发《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〈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
岩商务业〔2026〕33号
2026-04-17
索 引 号LY00121-3000-2026-00010主题分类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
发布机构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公安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文 号岩商务业〔2026〕33号
公文生成日期:2026-04-17
标 题:龙岩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转发《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〈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
龙岩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转发《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〈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商务局、发改局、工信科技局、公安局、财政局、生态环境局、市场监管局、税务局,龙岩高新区(经开区)商务局、经发局、财政金融局、建设与生态环境局、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、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开区税务局:

现将《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〈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闽商务规〔2026〕3号)转发给你们(见附件),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
  1. 加强政策宣传。各县(市、区)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相关信息,加强宣传解读,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,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积极通过举办主题促销活动、媒体宣传报道、公共场所投放宣传物料等形式,让市民群众了解补贴范围、补贴标准、申领方式等信息。
  2. 强化资金管理。补贴资金由中央与省、市按照85%、10%、5%比例分别承担,市财政局牵头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安排、统筹、拨付、监管工作,市商务局加强对工作推进、资金使用、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动态监管。
  3. 营造良好环境。各县(市、区)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,及时回应公众诉求,接受社会监督。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(包括伪造、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、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)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,各县(市、区)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确保财政资金安全。

联系人:林睿, 联系电话:0597-3383015

附件: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《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
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公安局

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

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

2026年4月7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龙岩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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